第十四章 云山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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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天铭将绝大所数的野山参放进了背包,然后才放开了三尾狐,三尾狐直接将向那陆天铭放着参须的地方飞速的跃了过去,将参须含在嘴里,一副享受的样子。
寒水潭里面有着什么,陆天铭已经没有心思考虑了,今天收获很大,只要将野山参卖掉,那么绝对可以赚取一大笔钱,别说小妹的学费了,就算是他家也能够过上好日子了,父母不用那么辛苦的忙碌了。
就当陆天铭快要走远的时候,三尾狐竟然跟了过来,不会吧,这狐狸居然还想着还要吃参须,果然是一只聪明狡猾的狐狸。
陆天铭没有理它,它竟然用它的小脑袋去蹭陆天铭的裤腿,就好像是在撒娇一般。
“小狐狸,我跟你说,现在这株人参我有重要的作用,如果你想要吃人参的话那么就跟着我,以后你总能够吃到很多的人参的。”
小狐狸蹦跳着,还不时的点头,看样子是知晓了陆天铭的话语。
而陆天铭说的也确实是实话,只要他的修为达到了炼气,那么他就能够修炼《青木决》,而修炼《青木决》能够产生独特的木之灵气,这种木之灵气是能够催生植被的,到时候人参在陆天铭眼里就如同萝卜白菜一般随处可见了。
三尾狐的可爱模样也是让陆天铭非常的喜爱,这么可爱的一只狐狸放在大都市之中可是一些富贵人家公子小姐的掌中宝。
陆天铭就怕小狐狸惦记自己的玄黄参。玄黄参可远比野山参要珍贵,这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而且一般人都不会认识这样的至宝。
而三尾狐属于灵兽,天生就对灵物有着感应,若是带它回家,它将玄黄参给吃了,陆天铭上哪里哭去。
“小狐狸,你叫什么名字啊?”陆天铭傻傻的问道。
应对他的是三尾狐一阵惊讶的表情,是的,就是惊讶,来自一只狐狸的惊讶表情。这种表情似乎是在告诉陆天铭,你是不是傻啊?我会说话吗?
“呃……我忘了你还不会说话!”陆天铭憨笑两声来缓解他的尴尬。在云山之内,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人来和他交流,所以陆天铭还是非常看重这只小狐狸的。
在闲暇的时候它能够和自己聊聊天,解解乏,在平日的修炼里能够增加很多的乐趣。
“我叫你苏妲己吧?”陆天铭笑着说道,一看到狐狸,白色的狐狸,而且还是长着三条尾巴的白色狐狸,陆天铭本能的就想到了迷惑纣王的苏妲己。
小狐狸摇头,对这个名字并不满意。
“那,我给你取一个名字?”陆天铭说道,小狐狸带着萌萌的、惊喜的表情,让陆天铭有一种压力重大的感觉。
“姜狸,我觉得这个名字特别的适合你。”陆天铭看到三尾狐的时候这个名字就在他的脑海之中油然而生,似乎是来自于那一份特殊的传承记忆。
小狐狸高兴得直跳,似乎是对这个名字十分的满意。
傍晚,可以看到陆天铭从云山之中出来,肩头扛着一头大野猪,还有着一只可爱的白狐悬挂在他的脖子上。姜狸已经变得非常的普通了,三条尾巴现在已经只有了一只,但是依旧是可爱无比。
姜狸收起尾巴,是陆天铭要求它这样做的,不然在云山外面太过于惊世骇俗,三条尾巴的狐狸,想要不被当成妖怪都难。本来姜狸是不愿意的,但是陆天铭用以后不给它吃人参来要挟,它才妥协的。
在出云山的时候,可以看到许多村民刚好和陆天铭擦肩而过,都是一些熟人,而且都是长辈,所以陆天铭一个个都开始礼貌的打招呼。
“三叔,回家呢?”
“对啊,今天终于吧农活给做完了,接下来倒是轻松了。”三叔是德高望重的长辈,村民都叫他李老三,村子里大事小事都有他的话语权,为人和善,陆天铭在高中时候的学费没有少从他那里借。
“好大的野猪啊!”李老三感慨道,他的儿子看到这头野猪却是有着几分羡慕的神色。
李老三的儿子李武全是一个大个子,比陆天铭一米八三的身高还要高点,他曾经也打过一只野猪,但是和这头野猪比起来,他打的那头野猪像是一只小猪崽。
“铭哥,什么时候带我也好好的去山里去转悠转悠,这大家伙值不少的钱吧。”男人都有一股喜欢探险和猎奇的冲动,看到这头野猪更是激起了他好斗的想法。
陆天铭连说是运气使然,如果带上李武全还真是一个累赘,说不定就连他松针刺穴的时间都没有了。
一脸倦容的五婶子回来了,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美丽的农村姑娘。
“五婶子好,你后面的不会是......”陆天铭很是惊讶。
身后的姑娘,薄薄的嘴唇,灵秀的鼻子,丹凤眼,乌黑长发,一张美到窒息的面孔。陆天铭在云海大学没有少看到美女,但是那些都是化过妆的美女,眼前的少女如水一般的纯净。
一米七的个头,穿着十分的朴素,是那种黑色的粗制的布质长衣,没有因为农忙而弄脏了衣服,一身的衣物虽然很朴素,但是却洗得很干净,有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纯洁感觉。
“我是小芳啊,铭哥哥不记得我了吗?”自称小芳的姑娘眨了眨她一双绝美的丹凤眼。
陆天铭记得,这是小芳,那个小时候还很是羞涩的姑娘,如今一点稚气都没有了,已经完全是成熟的大姑娘了,二十岁,是她如花一般的年纪。
小芳全名程芳,是五婶子的女儿,她狠心的爹很早就丢下她们母女两人去了大城市,这一去就再也没有了音讯。五婶子是很不容易的,独自一人将小芳拉扯大,小芳读完初中就辍学了,在家平时以绣花养活自己和母亲。
这不,农忙时候,母女二人愁了。
陆天铭将野猪丢在地上,和越来越多聚集过来的村民打招呼,村口的那棵大枣树下顿时聚集了很多的村民,大多数人都是来看被打死的大野猪的。
程芳没有了一开始那种只要和别人一说话就会脸红了,她和陆天铭打招呼之后,嘻笑的说道:“铭哥哥去了大城市就不记得我了吗?”
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面闪过了一丝黯然的神色,被陆天铭捕捉到了,小芳应该想起她那死鬼老爹了。
“怎么会忘记你,是你突然之间变得这么美,我认不出来罢了。”陆天铭发出讪笑,这是一句实话。
村民呵呵的笑着,说两人是郎才女貌,说得小芳都开始脸红了。
“嗯......野猪就交给刘屠夫吧,每家分一点肉食,大家农忙都不容易。”陆天铭说道。村中的村民或多或少的都帮过他家,他一直心怀感恩。
刘屠夫就在这里,他也是乐意之至,每次杀猪都会捞上一些油水,虽然此时还是农忙,但是他擅长的活计依旧是没有落下的。
陆天铭将野猪和刘屠夫一起搬到了他的家里,就先行回家了,剩下的交给刘屠夫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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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水潭里面有着什么,陆天铭已经没有心思考虑了,今天收获很大,只要将野山参卖掉,那么绝对可以赚取一大笔钱,别说小妹的学费了,就算是他家也能够过上好日子了,父母不用那么辛苦的忙碌了。
就当陆天铭快要走远的时候,三尾狐竟然跟了过来,不会吧,这狐狸居然还想着还要吃参须,果然是一只聪明狡猾的狐狸。
陆天铭没有理它,它竟然用它的小脑袋去蹭陆天铭的裤腿,就好像是在撒娇一般。
“小狐狸,我跟你说,现在这株人参我有重要的作用,如果你想要吃人参的话那么就跟着我,以后你总能够吃到很多的人参的。”
小狐狸蹦跳着,还不时的点头,看样子是知晓了陆天铭的话语。
而陆天铭说的也确实是实话,只要他的修为达到了炼气,那么他就能够修炼《青木决》,而修炼《青木决》能够产生独特的木之灵气,这种木之灵气是能够催生植被的,到时候人参在陆天铭眼里就如同萝卜白菜一般随处可见了。
三尾狐的可爱模样也是让陆天铭非常的喜爱,这么可爱的一只狐狸放在大都市之中可是一些富贵人家公子小姐的掌中宝。
陆天铭就怕小狐狸惦记自己的玄黄参。玄黄参可远比野山参要珍贵,这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而且一般人都不会认识这样的至宝。
而三尾狐属于灵兽,天生就对灵物有着感应,若是带它回家,它将玄黄参给吃了,陆天铭上哪里哭去。
“小狐狸,你叫什么名字啊?”陆天铭傻傻的问道。
应对他的是三尾狐一阵惊讶的表情,是的,就是惊讶,来自一只狐狸的惊讶表情。这种表情似乎是在告诉陆天铭,你是不是傻啊?我会说话吗?
“呃……我忘了你还不会说话!”陆天铭憨笑两声来缓解他的尴尬。在云山之内,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人来和他交流,所以陆天铭还是非常看重这只小狐狸的。
在闲暇的时候它能够和自己聊聊天,解解乏,在平日的修炼里能够增加很多的乐趣。
“我叫你苏妲己吧?”陆天铭笑着说道,一看到狐狸,白色的狐狸,而且还是长着三条尾巴的白色狐狸,陆天铭本能的就想到了迷惑纣王的苏妲己。
小狐狸摇头,对这个名字并不满意。
“那,我给你取一个名字?”陆天铭说道,小狐狸带着萌萌的、惊喜的表情,让陆天铭有一种压力重大的感觉。
“姜狸,我觉得这个名字特别的适合你。”陆天铭看到三尾狐的时候这个名字就在他的脑海之中油然而生,似乎是来自于那一份特殊的传承记忆。
小狐狸高兴得直跳,似乎是对这个名字十分的满意。
傍晚,可以看到陆天铭从云山之中出来,肩头扛着一头大野猪,还有着一只可爱的白狐悬挂在他的脖子上。姜狸已经变得非常的普通了,三条尾巴现在已经只有了一只,但是依旧是可爱无比。
姜狸收起尾巴,是陆天铭要求它这样做的,不然在云山外面太过于惊世骇俗,三条尾巴的狐狸,想要不被当成妖怪都难。本来姜狸是不愿意的,但是陆天铭用以后不给它吃人参来要挟,它才妥协的。
在出云山的时候,可以看到许多村民刚好和陆天铭擦肩而过,都是一些熟人,而且都是长辈,所以陆天铭一个个都开始礼貌的打招呼。
“三叔,回家呢?”
“对啊,今天终于吧农活给做完了,接下来倒是轻松了。”三叔是德高望重的长辈,村民都叫他李老三,村子里大事小事都有他的话语权,为人和善,陆天铭在高中时候的学费没有少从他那里借。
“好大的野猪啊!”李老三感慨道,他的儿子看到这头野猪却是有着几分羡慕的神色。
李老三的儿子李武全是一个大个子,比陆天铭一米八三的身高还要高点,他曾经也打过一只野猪,但是和这头野猪比起来,他打的那头野猪像是一只小猪崽。
“铭哥,什么时候带我也好好的去山里去转悠转悠,这大家伙值不少的钱吧。”男人都有一股喜欢探险和猎奇的冲动,看到这头野猪更是激起了他好斗的想法。
陆天铭连说是运气使然,如果带上李武全还真是一个累赘,说不定就连他松针刺穴的时间都没有了。
一脸倦容的五婶子回来了,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美丽的农村姑娘。
“五婶子好,你后面的不会是......”陆天铭很是惊讶。
身后的姑娘,薄薄的嘴唇,灵秀的鼻子,丹凤眼,乌黑长发,一张美到窒息的面孔。陆天铭在云海大学没有少看到美女,但是那些都是化过妆的美女,眼前的少女如水一般的纯净。
一米七的个头,穿着十分的朴素,是那种黑色的粗制的布质长衣,没有因为农忙而弄脏了衣服,一身的衣物虽然很朴素,但是却洗得很干净,有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纯洁感觉。
“我是小芳啊,铭哥哥不记得我了吗?”自称小芳的姑娘眨了眨她一双绝美的丹凤眼。
陆天铭记得,这是小芳,那个小时候还很是羞涩的姑娘,如今一点稚气都没有了,已经完全是成熟的大姑娘了,二十岁,是她如花一般的年纪。
小芳全名程芳,是五婶子的女儿,她狠心的爹很早就丢下她们母女两人去了大城市,这一去就再也没有了音讯。五婶子是很不容易的,独自一人将小芳拉扯大,小芳读完初中就辍学了,在家平时以绣花养活自己和母亲。
这不,农忙时候,母女二人愁了。
陆天铭将野猪丢在地上,和越来越多聚集过来的村民打招呼,村口的那棵大枣树下顿时聚集了很多的村民,大多数人都是来看被打死的大野猪的。
程芳没有了一开始那种只要和别人一说话就会脸红了,她和陆天铭打招呼之后,嘻笑的说道:“铭哥哥去了大城市就不记得我了吗?”
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面闪过了一丝黯然的神色,被陆天铭捕捉到了,小芳应该想起她那死鬼老爹了。
“怎么会忘记你,是你突然之间变得这么美,我认不出来罢了。”陆天铭发出讪笑,这是一句实话。
村民呵呵的笑着,说两人是郎才女貌,说得小芳都开始脸红了。
“嗯......野猪就交给刘屠夫吧,每家分一点肉食,大家农忙都不容易。”陆天铭说道。村中的村民或多或少的都帮过他家,他一直心怀感恩。
刘屠夫就在这里,他也是乐意之至,每次杀猪都会捞上一些油水,虽然此时还是农忙,但是他擅长的活计依旧是没有落下的。
陆天铭将野猪和刘屠夫一起搬到了他的家里,就先行回家了,剩下的交给刘屠夫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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