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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谁敢犯罪

    崔叔重一开口,全场懵了。

    尤其是世家大族,更是不知所措。崔叔重是他们的老大,本指着老大能力挽狂澜呢,老大没跟他们商量,直接降了,降了还不成,还来他们这劝降。

    真想送大哥一句国骂。

    事出反常必有妖,众人立刻觉得其中有问题。不过连博陵崔氏都倒戈了,哪还有人敢出面反对。

    清河崔氏的崔君绰想站出来说些什么,被一旁的李少通拉住。李少通看得很明白,关东的几个顶级家族,范阳卢氏灭亡,荥阳郑氏没来,博陵崔氏倒戈,渤海高氏更是唯黄明远马首是瞻,太原王氏已经快被黄明远杀光了,恐怕也不敢阻拦,闻喜裴氏更是不会出这个头。

    仅凭清河崔氏和赵郡李氏,根本拦不住。反而还有可能将黄明远的怒火引到自家身上,得不偿失。

    众所周知,黄明远的报复,你真的承受不住。

    至于其他世家大族,河东张氏,清河张氏,清河房氏,北平田氏,河间刘氏,太原温氏等等家族,终究和他们还是差上那么一层,这种场合,插不上话。

    众人心思各异,黄明远则开口了。

    黄明远站起身来,走到崔叔重身边,向他拜了一拜说道:“明远代河北百姓谢叔外祖了。当今天下,世家大族如林,有人为虎作伥,倒行逆施,有人却能辅弼天子,安定四夷,此为何故,家风也。

    叔外祖心怀天下,忧心百姓,此崔氏之幸,河北之幸,大隋之幸也。

    我敢说,崔斌之事,当于博陵崔氏无关也。”

    崔叔重心中松了一口气,要的就是你这句话。有黄明远这句话,往后就没人能用李唐间谍案来打击崔氏了。

    可崔家为了这句话,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

    崔叔重暗暗叹息,虽然付出了极大代价,但总算免除了后患。至于与其他家族的关系,以后再想办法弥合吧。

    黄明远和崔叔重一唱一和,给了所有人一个最直白的范例。

    愿意拿这个钱,表这个态,那此案跟你就没关系。但你若是不愿意,非得跟黄明远拧巴这件事,那到底跟你有没有关系,就不好说了。

    这时李少通也站了出来,表示支持。

    李少通虽不知道黄明远与博陵崔家有什么交易,但很清楚,有博陵崔家在前面顶着,他就得跟进。

    崔叔重那个老鬼,油滑的很,这么做,必有道理。

    李少通倒是不认为崔叔重为了黄明远舍弃了家族利益,崔叔重可没那个觉悟。

    有两人带头,其他人也捏着鼻子认了。

    今天来的世家大族的代表,都是各州各郡的头面人物。从他们一层一层往下,基本上很容易便能覆盖全部家族。

    至此,这件事尘埃落定。

    会议散后,崔叔重匆匆离开议事堂,片刻没有停留,他是真不想待在这里。

    憋屈。

    崔叔重匆匆而去,后面跟着一群世家大族的人物。大家都想知道,崔叔重今天这么做到底是为什么。

    为什么?

    崔叔重想吐他们一脸。你们以为我愿意。

    崔叔重脸若寒噤,满是青紫色,看着众人,生硬地说道:“诸位若是放不下脸面和手中的钱,可以看看范阳卢氏的下场。卢家子的人头现在还挂在涿郡城头呢。”

    崔叔重说完就离开了,只留下面面相觑的众人。

    卢家,大家已经好久没听过这两个字了。曾经的世家大族,士之楷模,国之桢韩,早就被踢出世家大族之林了。

    此次议事之后的第二日,关于追赃之事,便成了明文律法,颁布整个卫公控制的区域。

    “凡犯案官吏家产不足以弥补国家损失者,不足部分由犯案官吏所在家族补缴。逐出家门五年以上者,家族可不予缴纳。”

    这条成文律法,更加严谨。只是是犯案的官员,然后给国家造成损失的,都得追缴。而且还设定了一个期限,逐出家门的,满五年以上可不予执行这一条。就是防止有的家族,眼看人要出事了,用逐出家族的办法来暗度陈仓。

    你家族想怎么处置,国家不管,但钱你得缴了。

    当然时间超过五年,一般也就是真逐出了。

    这条是昨天在议事堂定下的,虽然更苛刻,但大家也只得执行。否则开会的时候你有异议不说,决定了你又不执行,你是在挑战黄明远的忍耐吗?

    没有人敢。

    但除了这一条,后面还有一条,更要人命。

    “凡犯有‘十恶’、‘六杀’、‘六赃’等罪行者,嫡亲上下五代,俱不得为官;同户者,不得为官。”

    “十恶”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

    “六杀”是杀人罪的总称。包括谋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

    “六赃”是六种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犯罪,包括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和坐赃。

    前两个不用说,最后一个“六赃”是黄明远为整治吏治做准备的。

    这一条堪称是大隋版的“政审”,嫡亲上下五代,俱不得为官,不说十恶’、‘六杀’,就是贪赃枉法,也得考虑考虑后果了。

    还有另一条犯罪的同户者,不得为官。

    古代宗族,聚族为居。

    大家族实力强,朝廷也没法强制分户,所以大家族通常是上百口,甚至有上千口为一户。

    这严重影响了以户为单位的传统税赋体系。

    虽说新税制实行了“摊丁入亩”制度,但大家族的影响,仍是很大。尤其是徭役份额,还是按照户来实行的。

    因为家族不分户,权利都集中于大家长身上,很多大家族的族长,几乎相当于家族的皇帝,生死予夺,权利惊人。

    黄明远设上同户者这一条,往后大家再想玩大家族不分户模式,就得考虑考虑后果了。

    这么一棒子人,万一有个出事的,整个家族,不得全完了。

    记得后世有人言,“打架斗殴的已经看不到了,不是那些小混混的素质提高了,而是打架的代价太大,他们已经打不起了。”

    黄明远这两条政策,按在所有当官人的七寸上。往后再想做有违律法纲纪之事,就要考虑一下后果,自问一句,“能承担的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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